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若干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选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任职位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本文所出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类九级岗位职员若干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驻深单位)的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或现任行政执法类职务。
职员: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的人员,且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三、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此次选调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职员可不要求);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五)具有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九)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现任领导职务但仍在任职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转正鉴定手续未完成的,不接受报名;
4、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签订了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在首次聘期内的,不接受报名。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任职等步骤进行。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1)和《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调报名信息简表》(附件2)(注:电子文稿请发送至邮箱:psxqgbk@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公务员: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职员:职员备案表或编制册(能证明单位性质及个人职员身份)复印件;
(4)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等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4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2:00及下午14:30—17:00。
3、公务员报名地点: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813B室,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5-84622936。
4、职员报名地点: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812B室,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5-28398916。
(三)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核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方式待定。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确定拟调的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和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注重了解考察人选德方面的表现及工作实绩。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考核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的审批及任职手续。
(七)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选调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规定进行转任,聘任制公务员调动后按规定以首聘形式签订聘任合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