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并提交免试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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