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除红色标识信息选项必填外,还必须填写“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①材料初审:4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②体检:4月18日统一组织体检(确切时间另行通知)
③材料复审、接受申请:4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汽车南站对面))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⑴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页版证明一份;
⑵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⑷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⑸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⑹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携带资料
1.非师范类毕业生
⑴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⑷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⑸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⑹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2.师范类毕业生:
⑴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⑶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⑸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⑹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⑺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照片)。
五、凡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查测试的考生,请随带身份证,于5月13日上午7:45之前,到上城区教育学院(上城区官巷口枝头巷17号)报到。
六、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5月17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6月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七、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八、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九、所有复印及打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