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代码:14118
(二)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是在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的基础上2007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近744亩,建筑总面积15.1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人体解剖学、临床技能、护理技能、医技专业技能、形态学、技能学等实践教学中心。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57处。学院现有教职工49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98人,获省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69人。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优势突出,设有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省级示范专业。学院一贯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的方针,以培养实用人才为根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就业指导评价体系。
二、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注意事项
(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考生于4月10日17点前登录我院招生网(www.hzjzxy.com)报名,根据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四、资格审核及现场信息确认
我院依据审核结果,于4月15日上午对初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信息确认。
五、考试考核办法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于4月15日下午15:00看考场。
(二)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文化综合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数外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200分。职业技能测试采取分专业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5分钟,分值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
4月16日上午9:00-11:00文化综合考试(笔试)
4月16日下午13:00开始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四)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三)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4月20日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四)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4月10日前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五)4月26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春、夏季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学籍规定》处理。
八、资助政策
(一)学生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十、本招生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hzjzxy.com
电话:0530-46820384682198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