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科员7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在近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能听和讲粤语;
7、选调成功者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48838,传真:0757-88849380,邮编:528522。
3、报名要求: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邮寄报名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我镇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考察: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5、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更合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