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县卫计局初审资料的时间及地点(邯郸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4月11日)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收集审核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4月9日。
地点:永年县政府行政大厅卫计局窗口。
电话:6835569
二、审核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持第二代身份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
2、确认现场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主管人员收齐考生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按照审核档案顺序排好;
(2)申请表需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上传照片不清楚,考点有权要求考生现场重新采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以身份证为准;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同样有效;
(3)毕业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毕业学校出具错误原因证明,证明上必须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公章;
(4)持中专毕业证报名的考生,如中专学校与考生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省份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
(5)持二年制中专毕业证(除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发改委举办的乡村医生二年制中专学历教育外)报名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且填写《二年学制中专学生报考知情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
注意事项:
(1)试用医疗机构盖单位公章(科室章均无效),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2)出具试用期考核证明的单位须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一致;
5、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或《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一份
6、由试用机构法人代表签订《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一份
三、收费标准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文件冀医考办【2016年】1号文件精神要求,实行网上缴费(详情见网上缴费通知)。
四、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为全国统一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
口腔类别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名材料一律以中号长尾夹装订,不再装入档案袋。
2、各单位上报时,要附“邯郸市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审查登记表”(按专业分开)一式二份,上报单位和考试中心各一份,考生信息材料排列顺序要与审查登记表顺序一致,以便审核。
3、复印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
4、考生所学专业、试用期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
5、部队考生和公卫专业的考生自己到省考试中心报名。
6、部队聘用地方人员填报“单位隶属”应为“部队聘用”。
7、试用期考核证明中带教老师必须为执业医师,中专学历助理报考执业医师,试用期必须满5年;大专学历助理报考执业的试用期必须满2年。
8、考生必须提供《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时间严格执行中专2011年9月23日之前(含23日),大专2014年9月23日之前注册(含23日)。
六、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准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申请表(现场打印)
4、试用期合格证明
5、诚信考试承诺书
6、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7、毕业证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准备)
10、其他复印件: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证、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年制中专课时计划名单结业证等。
以上11项用长尾夹在左上角装订。
七、报名管理事项
1、各县级医院组织本院人员报名,卫生院组织本院职工、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乡村医生报名,由医院、卫生院按要求统一收集材料,统一上报,认真填写《2016年医考登记表》,及时上传电子版至指定邮箱(15081781138@163.com);
2、各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签字并采取指纹信息。
永年县卫计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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