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县纪委决定开展干部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文秘工作人员,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2、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县纪委办公楼311室,联系电话0376-3982267)。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张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中共潢川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从商密网下载)。
(二)笔试
笔试为申论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
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重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按照拟选调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费用由县纪委承担。
(七)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潢川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借调试用及调入
确定拟调人选,借调到县纪委机关工作半年。借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缺考、弃权等现象,则实行依次递补原则。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中共潢川县纪委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