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5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到4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凭有效身份证到下列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1.医师资格证书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医政股领取;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护士资格证书)在原卫生局(南河路10号)院内领取。
联系电话:0816-2217813
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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