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汉市行政辖区内。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要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要求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二、体检
当您具备以上条件时,即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内到广汉市人民医院参加教师资格体检(节假日除外)。体检前须到医院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手续。
体检注意事项:
1.必须空腹(提醒:抽血时间:晨8:00时起到9:30结束);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3.体检结束后,体检结论报告由广汉市教育局派专人统一领取。
三、现场确认
4月22日--4月29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街三段]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需由单位验证,签“属实”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4.体检报告(体检前最好先咨询认定机构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体检了却未被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鉴定表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已从教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近两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印章)。
11.凡申请者所提供的上述所有复印件材料,需装订成册(2份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单独放,不合订),装入标准的纸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须有上述材料目录。
四、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题目、时间、地点等将公布在“广汉教育网”( www.ghedu.net.cn)上,请大家随时查看(预计测试时间在5月10日至5月30日期间),或以电话、信息的形式告知参试者。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广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