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一志愿报考我校和调剂至我校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查询本人的拟录取信息(未经省和国家录检之前均称为“拟录取”或“待录取”)。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欲放弃录取资格(取消“待录取”状态),须在4月5日(周二)当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申请书,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校区世纪楼403)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请积极联系其他学校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