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6〕1号)文件要求和《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试行办法》(石大北研[200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1.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6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创造性学习兴趣和研究潜能;
(3)满足《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试行办法》(石大北研[2002]2号)文件要求;
(4)凡不符合石大北研[2002]2号文件主中“第一条: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破格生)还须提交本申请专业三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书各一份。
(5)未参加过我校2016年博士招生统一考试;
(6)2016届硕士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资格前首先须首先提交意向博士生导师的书面申请(导师要明确同意接收的意见)。
二、工作程序
(1)4月10日前,有意申请者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下载报名资料,将填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院);
(2)4月15日前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填写《学院(研究院)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并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硕博连读生的复试工作与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起部署,各学院(研究院)要由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复试工作要按博士生入学复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复试过程要有详细记录及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复试工作完成后,复试小组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学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学院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6月7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及相关资料(对破格生还将公布其破格原因与专家推荐书等),接受学校与社会评议和监督。被批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6月21日前发给拟录取接收函。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硕博连读生资格。
6月30日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份报到后经资格审核合格取得博士生学籍。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2)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2016届硕士毕业生,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硕博连读生资格。
(3)此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生占用各学院(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望各学院(研究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思想指导下做好选拔工作。
上述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