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简称市科技创新委)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行政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科技创新委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名。
二、选调范围
广州市直、各区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或中直、省直驻穗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现职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211”、“985”院校全日制理工、金融、医学、会计、法学、外语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其中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发表或代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扫描后统一复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传。
(三)资格初审:
2016年4月6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22日下午17:00,由选调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30日下午17:00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笔试开考比例为1:5。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二)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选调资格。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主要测试考生的行政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科技创新工作实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市科技创新委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市科技创新委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我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前由被考察人选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无法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市科技创新委研究决定。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由市科技创新委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市科技创新委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市科技创新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124125、83124024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