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用黑色笔一式两份认真填写,他人不得代填。请贴一寸蓝底近照。本表复印无效。
1、毕业证书号:空
2、姓名:必须和考试试卷一致;专科毕业证书和试卷一致。同音不同字的姓名,必须出示派出所户籍证明。
3、专业:填写详细专业名称。(专)(本)
4、准考证号:如实填写
5、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6、主考院校:按考试计划书上的院校名称填写。
7、填表日期:2016年5月16日。
8、必须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9、自我鉴定:不得少于200字。
10、所在单位意见:一律签“情况属实”并盖章。
11、主管部门意见:一律签“同意”并盖章。
12、考试成绩栏:按开考计划顺序填写(不允许空格),时间按通过时间填写。说明:开考计划顺序是考试计划书上的课程顺序,而不是个人的科目考试顺序;试点院校考生开考顺序请提前找助学点老师询问。
13、实践技能栏:填写技能名称并注明考试时间、成绩。
14、毕业环节栏:填写“毕业论文”4个字并注明时间、成绩。
15、外省转入:2016年前转入的交转考介绍信和山东省收档号(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远网站查询)。
注:交表时,交确认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技能成绩单。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专科证的毕业时间为2002(包括2002年)年之后的需要到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连同专科证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起上交。专科证毕业时间为2002年之前的需要到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连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上交。交等级证书的考生须上交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的毕业生,2016年10月上旬到各县(市、区)自考办领取。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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