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已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报名视为无效。为确保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4月18日9时-4月20日15时
二、确认地点:
县卫计局724会议室(南部新城商务楼,天安路999号)
三、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
7.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5);应届毕业生试用证明(见附件,时间截止2016年3月31日,笔试报名时出具截止日期到2016年8日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