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深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条件如下:
一、选调人数
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5名
二、条件
(一)深圳市在编公务员(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中共党员,副科级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属聘任制公务员需在原单位已满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即3年,时间截至2016年3月31日);
(五)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含街道)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6年3月31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九)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我市市外转任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填写《宝安区201601批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宝安区201601批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szbadj@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文件;
3、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在单位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仅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3室)。
联系电话:29998206杨小姐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编办)
2016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