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德阳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全面推进教育公平,扶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普通高中学业,特制定德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实施办法:
一、“宏志班”举办及承办
德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宏志班”由德阳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承办。
二、“宏志班”招生范围及人数
2016年普通高中“宏志班”面向全市2016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名额50名。
三、“宏志班”学生招收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二)学业考试总分成绩为A1等。
(三)身心健康,没有不适合高中学习的疾病。
(四)家庭经济困难,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或遭遇特殊变故,仅靠家庭支持难以完成高中学业。
(五)荣誉军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
四、“宏志班”报名、录取办法
(一)申请就读“宏志班”的2016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好的《德阳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城市户口提供父(母)“低保证”或“下岗失业证”复印件;荣誉军人家庭的提供父(母)“荣誉军人证”复印件;残疾人家庭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于2016年4月20日-5月20日在香港马会五中旌湖校区(原德阳五中)报名,经五中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宏志班”的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进入第一批次、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宏志班”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加盖有德阳市教育局录取专用章,由招生学校发放。
(三)“宏志班”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德阳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宏志班”学生待遇
(一)三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全免。
(二)三年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定额补贴。
(三)单独编班,成立专门班子进行教育教学管理。
咨询电话:2513433、15282866699、1380810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