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营造普通高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制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函〔2014〕44号)相关精神,结合巴中实际,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市、区统筹实施录取和三县分别实施录取的机制。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正。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统一发布招考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网上阅卷、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网上录取,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尊重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以考生志愿为基本依据。
(三)择优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
巴中中学(省一级示范普通高中)主体面向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招生,部分指标面向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以及全省招生。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内的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招生。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的普通高中面向县域内招生。
四、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兼顾普通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按国家规定班额和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公办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实行指导性计划。巴中中学单列计划150人面向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招生,其中南江县48人、通江县50人、平昌县52人,三县可将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区域内生源学校。
(二)巴中中学、南江中学、通江中学、平昌中学、巴中二中、恩阳中学等6所学校应将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按比例均衡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生源学校(含民办学校)。
五、招生办法
(一)考生报名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招办组织实施。3月21日9:00-4月1日17:00,在校考生在就读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社会考生到县(区)招办或指定地点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必须按市招办提供的报名系统软件,认真采集报名信息,考生考号按市招办统一规定编排。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使用统一编排的同一考号,考生报名信息于4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就读普通高中。
(二)志愿填报
学生志愿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办法按《巴中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办法》(附后)执行。
1、填报时间。5月15日9:00-25日18:00为网上集中填报时间,全市考生根据本人意愿,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登录巴中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kbm.tonyuan.com.cn/)填报普通高中升学志愿。
2、志愿锁定。各县(区)招办于5月28日下午6:00前将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汇总报市招办,市招办在市教育局纪委的监督下封存。
3、志愿更改。在5月15日-25日网上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在巴中市招生考试网上自主更改志愿。志愿锁定后,如考生还需要更改志愿的,可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市招办(市教育局三楼)填写《巴中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信息更改申请表》(附后),现场办理志愿更改手续,每位考生只能再更改一次志愿。志愿更改工作必须在6月17日下午6:00前完成,逾期一律不得再更改志愿。市招办于6月20日下午6:00前将更改志愿汇总完毕在市教育局纪委监督下封存。
(三)录取和报名
1.录取原则。依据计划、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统筹调剂。
2.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新生录取工作由各县组织实施。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D2以下学生。
3.巴中中学指标到三县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6月29日-30日,三县教育局基教科长或招生工作负责人到市教育局对所在县省级示范中学实施预录,确定统招分数线。随后,市、县共同录取巴中中学到县指标生,所录取的统招学生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县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线。
4.市、区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重高-普高-择校-调剂。凡兼报不同类别志愿的考生,报考前一类别志愿被录取的后一类别志愿不再录取;前一类别的志愿未被录取但又符合后一类别志愿的应当无条件录取。
5.巴中中学、南江中学、通江中学、平昌中学、巴中二中、恩阳中学的切块定向生,依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统招线下20分。享受定向分配指标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军转干部子女不受此限)。
6.普通高中录取结束,由普通高中学校和生源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张榜公布(市、区考生也可通过网络查询,网址http://zk.bzszb.cn/),考生凭中考准考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超过延期期限仍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7、外地初中毕业生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在8月20日前持学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证明和毕业地高中录取依据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统一在计划内调配到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入学。
(四)自主招生
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继续探索试行自主招生。其招生指标为巴中中学240人(不含珍珠生计划),南江中学、通江中学、平昌中学各150人,巴中二中、恩阳中学各120人。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巴中棠湖外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指标据实确定。自主招生方案经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办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6月18日进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5月1日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考试时间、收费标准等),并要求考生切实做好参加考试全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考试结束后,民办学校于5月8日下午6:00前将预录名单汇总表(附后)和考生填写的《自愿报读民办学校志愿表》(附后)报市教育局备案,锁定预录名单。预录考生继续在原就读学校进行初中阶段学习,直至参加中考结束,预录考生将不再填报升学志愿,不再参与统一录取。民办普通高中预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统一录取中补录。公办学校于6月28日下午6:00前将自主招生名单汇总表(附后)报市教育局审定,未按时上报录取名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为鼓励普通高中多层次培养人才,部分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可招收适量艺体特长生,其招生指标为巴中三中40名,巴州六中、市高级中学、西华师大附中各30名,巴州四中20名。相关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艺术科目成绩测试,确保艺体生源质量,其招收艺体特长生名单汇总表(附后)于6月28日下午6:00前报市教育局审定。
(五)政策宣传
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生源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区)各考场考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要将统一印制的“巴中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提要”发到每一名学生手中。
六、招生纪律
(一)严禁封锁招生信息。生源学校必须将招生信息和宣传资料向全体学生公开,确保参考学生和家长应知尽知。
(二)严禁强迫和篡改考生志愿。各生源学校要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不得干预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四)严禁违规招生。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
(五)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插手、干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