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鄂教资[2015]7号)精神,我区将开展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与对象
全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为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5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5日 — 2016年5月13日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0日—2016年6月15日
结束时间:2016年6月30日
在上述时间段内,请各位预留审核时间提前申报。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方法。
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采用个人网上申报,单位集中送审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学校务必于2016年4月10日前主动与新洲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申请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咨询电话:027-89362193、027-89362192
特此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