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调公务员27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6年5月10日。
(三)身体健康。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17时30分止(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1、《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邮寄材料报名者请将材料邮寄到: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三楼302室,邮编:519100)。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至电子邮箱:dm5552646g@163.com。联系电话:0756-5552646。
四、筛选确定人选
区选调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考察、面谈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办理调动
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斗门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