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8号)、《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发〔2015〕1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发〔2016〕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模式
指标到县、分配到校、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合格聘用。
二、培养学校、专业及方向
定向培养工作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教学点全科教师方向。
学前教育专业——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方向。
三、学制学历
高中(中职)起点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招生录取
(一)需求计划
各县市教育局在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的基础上,准确统计本地村小学、教学点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并会同发改、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制定“十三五”期间分年度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经县市政府同意后于上一年度将次年需求计划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会同州发改、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审定,并报州政府同意后,下达各县市委培计划。
(二)招生计划
全州“十三五”期间,每年向省申报专科层次专项招生计划300—500名,用于定向招收高中(中职)起点三年制专科小学教育(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学生,争取省教育厅以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下达。2016年计划招生300名。
(三)考试录取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专项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依据招生计划对报名参加定向培养的学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含笔试、面试和教师基础能力测试等),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报州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在学生报到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高职学籍注册。正式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之前必须与需求县市政府、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明确定向就业的村小、教学点或乡镇公办幼儿园。
(四)生源条件
定点校(园)所在地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生源地所在村和邻近村优先)。
1.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2.热爱教师职业,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按《湖北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五)生源组织
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制作专项计划招生宣传材料,到县市普通高中、职中进行招生宣传。
2.州教育局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乡村教师需求计划,将招生名额下达到县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按不低于120%的比例分解下达给所辖高中、职中组织生源报考,且将专项生源组织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五、培养经费
按照鄂教财发〔2015〕10号精神,将定向培养的学生纳入教育资助对象范围,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州财政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配套发放生活补助,三年学费全免。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继续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县市结合当地情况另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六、人才培养
(一)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按照“专科定位、全科定性、小学定向”的培养方向,围绕农村小学及幼儿园优秀教师培养目标,立足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实际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精心设计培养方案,构建全科课程体系,组建教学团队,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确保80%以上的定向培养生能通过聘用考试考核。
(二)在培养过程中,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将在校学生现实表现及学业情况按学年反馈给县市教育局,作为最终录用参考。
(三)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由生源所在县市教育局安排学生到有需求的村小学、教学点及幼儿园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为主,实习学校为辅。实习结束,实习学校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作出书面评价。
七、毕业生聘用
(一)就业
1.州及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在下达的年度中小学用编指标内预留定向编制计划,落实待遇,确保顺利毕业并通过考试考核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2.定向师范学生毕业时,生源所在县市以人社部门为主,会同教育部门和培养高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全部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予以聘用,聘用的毕业生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将其派遣到定向的农村学校任教,且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已聘用的定向毕业生若1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则自动解除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未聘用的定向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违约处理
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教育部门牵头,扶贫、发改、人社、财政、编制、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有序推进定向培养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州及县市教育局、扶贫办按照生源条件,对报名参加定向培养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招生工作方案,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对在定向培养工作中弄虚作假、组织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