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8号)、《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发〔2015〕10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25号)等文件精神及省政府、教育厅对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给予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政策支持的相关批复,结合“指标到县、分配到校、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合格聘用”的恩施州农村教师培养模式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金培 贺其明
副组长:张 捷 张鸣峰 刘晓冰 王文辉
成 员:向 阳 吴 云 谭耀卿 程胜勇 秦忠文
唐文宪 何启明 段昌平
(二)职责分工
1.招生录取:负责人向阳,负责单招宣传、组织报名、录取等工作,负责与省招办做好单招工作的衔接。
2.招生考试:负责人吴云,负责拟定单招的文化、技能考试大纲、考试实施细则和试卷命题,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工作。
3.安全保密:负责人程胜勇,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考场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4.纪检监察:负责人谭耀卿,负责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
5.后勤保障:负责人秦忠文,负责为参加考试学生提供后勤服务。
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及生源组织
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教学点全科教师方向,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200人;学前教育专业——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方向,100人,其中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50人、面向中职毕业生招收50人,报考生源不足时可调剂使用;单招计划共计300人,学制均为三年,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
分解计划为:恩施市45名(全科教师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5名)、利川市46名(全科教师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6名)、建始县41名(全科教师27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4名)、巴东县41名(全科教师28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3名)、宣恩县46名(全科教师3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6名)、咸丰县30名(全科教师2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来凤县28名(全科教师20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8名)、鹤峰县23名(全科教师15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8名)。
各县市教育局按不低于120%的比例分解下达给所辖高中、职中组织生源报考,且将专项生源组织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三、报名对象
1.考生必须是定点校(园)所在地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生源地所在村和邻近村优先)。
2. 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学校应、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
3.热爱教师职业,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高考体检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 4月25日前,考生到当地教育局报名,填写《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报名申请表》(高中毕业生最多可根据生源地所在村和邻近村的原则按序填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县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 4月27日前,考生凭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当地教育局、扶贫办审核盖章的《恩施州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定向委培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免收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一)高中毕业生单招考试
高中毕业生单招考试分为文化综合考试、面试考试两个部分,总分700分。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文化综合考试
考试时间:4月28日上午8:00-11:00
文化综合考试科目设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4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
2.面试
面试时间:4月28日下午13:00开始,考试时间以考试项目要求为准(具体见准考证),考试满分为250分。
(二)中职毕业生单招考试
中职毕业生单招考试分为文化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个部分,总分700分。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文化综合考试
考试时间:4月28日上午8:00-10:00
文化综合考试科目设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21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
2.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满分为490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4月28日上午10:30-11:30,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满分为150分。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 4月28日下午13:00开始,考试时间以考试项目要求为准(具体见准考证),考试满分为340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加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分成绩,首先划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上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专业志愿,严格按照生源地所在村和邻近村优先原则,依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计划的区域从服从调剂考生中同样按照以上原则择优录取。
2.预录取考生必须与需求县市政府、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定向就业的村小、教学点及乡镇公办幼儿园,方可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已被单招预录取并公示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七、招生日程安排
1.考生在4月25日16:00前,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
2.考生须于4月27日前,领取准考证。
3. 4月28-29日,进行文化综合考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
4. 5月4日前,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5.5月10日前完成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需求县市政府、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定向就业的乡镇及学校,上报省招办,办理预录取手续。
6.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2016年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示
1.单独招生专业、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于4月18日前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报名时间、要求于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文化综合考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大纲、考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于4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4.考生考试成绩于5月4日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预录取名单于5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送达各生源学校张贴。
九、招生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院校负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州教育局和州考试院对考试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430774、0718-8200588、0718-8201566
传真:0718-8433600
联系人:向老师(13971873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8- 8242172(恩施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843106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45000
恩施州教育局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