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玉编办准[2011] 137号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以补充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部分空缺岗位。现将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岗位
选调儿科或儿童保健医师2人
二、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妇幼保健事业献身的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4、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具体条件
儿保或儿科医师: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工作15年以上,45岁(男性可放宽1-2岁),现担任院领导或科室主任,有临床及基层工作管理经验。
三、招聘办法
1、组织报名: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要求组织。
2、资格复审: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共同进行。
四、公开选调岗位方式
采取人才综合素质测评、试用、考察三种形式进行。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占20%,试用成绩占50%,考察综合评价占30%。人才综合素质测评由玉溪市人才市场组织,试用和考察在市卫生局的领导、监督下,由市保健院组织实施。
五、聘用方式
1、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体检标准到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若拟聘用人员出现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按全员聘用制要求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福利及其它待遇按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规定执行。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不承诺为被聘用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秀山路5-2号);
3、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各种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副高级资格证书及历年聘书。在县级以上机构工作15年以上证明,担任院领导或科主任证明。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50元/人。
玉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