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宜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教师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3、报考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二)职位条件
详见《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位条件表》(附件2)。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湖北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5、宜都市在编在岗教师。
三、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17-482313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A4纸张规格,考生在网上下载填报)。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有几个层次毕业学历证书的,应一并提供),其中:
系往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就读院校相关部门签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④教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未作要求的可暂不提供);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招聘职位条件未作要求的可暂不提供);
⑥近期免冠同底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的“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或有关县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村官”考生由有关县市组织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没有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加分资格,笔试成绩不予加分。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并签名,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各招聘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人才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放宽至1:2,否则,于笔试前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单项计分和综合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命题比重为综合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其中:综合知识命题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教育学与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主要为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知识内容。幼儿园教师职位增加幼教、卫生保健和学前(幼教)教育学与心理学等学科知识内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各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人才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否则,于面试前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并通过宜都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形的,以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得分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仍出现相同情形的,则加试笔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若出现因有考生放弃面试权利等原因,而导致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与招聘职位职数比为1:1或低于1:1的情形,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他职位所有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的,方可确定为该职位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出现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体检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生名单及相关事宜通过宜都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幼师、物理、计算机等招聘职位,由于同一招聘职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由市教育局通过组织考生公开选岗确定聘用学校。拟聘用对象报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其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与宜都市教育单位同类人员政策一致,按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市财政预算。拟聘对象系宜都市以外在编在岗教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人事手续;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2016年7月底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对不按时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教育局网:http://www.ydjy.com/。
监督举报电话:
0717-4830538(宜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垂询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宜都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1、《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位条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