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转发人社部四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渭南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本次招聘周活动以县(市、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主体组织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时间:2016年4月18日-24日(周一至周日)
主题:促进供需对接,助力转型发展
服务对象:以2016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毕业生就业服务社会氛围。
活动前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宣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通过渭南广播电台、渭南日报、华商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渭南人力资源网、渭南市人才中心微信平台等媒体网站在全市发布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内容,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招聘周活动各项内容,营造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社会氛围。
(二)举办民营企业现场招聘会,搭建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平台。
服务周期间,于4月20日下午在渭南师范学院举办“2016年渭南市民营企业服务周活动现场招聘会”,组织招聘单位80余家,提供毕业生需求岗位1000余个,服务于各类毕业生。同时对现场招聘会上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会后提供电话跟踪服务1次,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整个招聘会充分体现公共服务性质,对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全部免费服务。各县(市、区)要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主开展招聘活动,至少应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
(三)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进校园活动。
4月20日,在举办“民营企业现场招聘会”的同时将在渭南师范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发放全国全省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权益保障、职业生涯规划、技能培训等开展咨询服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创业观,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后续问题,促使未就业毕业生加强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联系,推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举办民营企业网络招聘会,发布毕业生岗位信息。
服务周期间,于4月19日举办民营企业网络招聘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毕业生自主投递简历、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发布等,各县(市、区)要积极收集本地民营企业招聘信息,于18日前发布到各自的人力资源网站。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服务周期间,市局将成立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武俊兴任组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王志端、副主任周月莹任副组长,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周活动效果和安全。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服务周活动是人社系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县(市、区)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
服务周期间,要制定招聘周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三)做好总结统计上报工作。
4月22日对服务周活动的各项内容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总结、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情况,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服务周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孙毅
联系电话:0913-2338058;0913-2363173(传真)
电子邮箱:weinanrczx@163.com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公共招聘QQ群号:364118543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913-2338058
网络招聘会联系人:王秋丽
联系电话:0913-2363018
电子邮箱:244618735@qq.com
渭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