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有关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厅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有关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29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2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陈炬
联系电话:0851-85283622,邮箱:gzsfchu@126.com mailto:gzsf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