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重庆、四川、甘肃、山东、河南等五省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原第二炮兵)定向培养200名士官生(男生、理工类),(其中重庆100名,四川60名,甘肃20名,山东10名,河南10名),招生专业为应用电子技术(100名)、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00名)。
根据相关要求,报考我院定向培养士官的学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我院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火箭军负责,实习完成且思想、专业技能、身体素质达到部队要求的学生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正式入伍命令,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流程如下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在通知高考成绩后的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段,将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直招士官”志愿的考生根据体检控制分数线在各区县征兵办公室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3)面试
部队会同市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合格考生进行面试。
(4)录取
符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5)补充
在校期间,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从同年级同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