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7月31日前各市将考务费上缴到指定的帐户。
三、8月10日前各市将报考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录入到考试管理系统。
四、9月30日前各市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五、10月8日前各市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和第一责任人名单。
六、10月15日前各市接收试卷(机要邮寄)。
七、10月15日前各市完成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八、10月16日全天组织考试。
九、10月17日前各市将答题卡、备用卷、试卷通过机要邮寄省统考办。
十、11月30日前各市上报资格考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