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关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计划安排及政策要求,我院本次单独招生拟录取新生1300名。学院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并对参加我校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夏季)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进行了笔试考试、专业素养测试(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和专业潜质及学生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
学院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卷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到阳光招生。
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不予录取;空中乘务、高铁乘务专业需取得学院面试合格证,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2.考生被录取入校后,第一年不得进行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第二年6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同意后,由本院系按班级学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率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10%。
对学院所拟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请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 4月 25日前 将反馈信息(信息内容:学生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不被录取原因)发送至招办邮箱:343908730@qq.com。考生拟录取结果一旦上传,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后,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在2016年春季和夏季高考。
3. 如有其他疑问,致电:0537-3617788,0537-2343396(08:30-17:00)
拟录取名单: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布),详情请参考:http://zsjy.sdlgzy.com/info/1051/1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