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纪委/广州市监察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职位条件表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2049 次 日期:2016-04-27 09: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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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 |
选调职位 |
选调人数 |
选调对象 |
职务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市纪委市监察局 |
机关岗位 |
4 |
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
正科级及以下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1、参加选调干部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以外,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2、按照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市纪委市监察局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
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
1 |
广州市各级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事业编制人员 |
六级职员(副处级干部)或任七级职员(正科级干部)满3年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1、参加选调干部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以外,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2、从事纪律审查监督管理工作,适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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