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高中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现将2016年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认真执行,确保今年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完成。
一、招生类别
2016年秋季开学,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等相关事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52号)文件要求,停止招收择校生。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九种类别的招生,即:统招生、配额生、区(市、县)配额定向生、自主招生、特长生、集团内招生、民族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企事业、民办学校招生。
二、下达计划原则
1.配额生。云岩、南明、观山湖、原小河地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用于分配给本区(市、县)各初中学校。
2.配额定向生:“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4%用于录取“三区一地”外其他区(县、市)的中考考生。同时,在“三区一地”外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相当比例用于招收除本区(市、县)以外的考生。
3.自主招生: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大型高中自主招生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由学校自主招生,其性质属于统招生,其总分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4.特长生:特长生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5.集团内招生:贵阳一中、贵阳实验三中、贵阳民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2%,用于面向教育集团内初中学校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
6.民族生:贵阳一中、贵阳实验三中面向贵阳市18个民族乡(含已划转贵安新区的湖潮乡)每乡招收1名民族生。[按照《贵阳市省级一类示范性高中面向市域内民族乡招收少数民族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14〕22号执行)]
7.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计划。
8.各企事业、民办学校招生: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视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下达招生计划。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招生管理。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超出核定计划招生。严格按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对所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
1.贵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区(市、县)配额定向生计划
4.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外各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计划
5.贵阳市2016年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
6.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民办及企事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7.贵阳市2016年“三区一地”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贵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