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江西省直考点参加2015年经济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3、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1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12333。
在各设区市参加考试的合格人员请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办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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