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矿区管理处是2004年由贺州市人民政府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参公编制)科级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市直、县(区、管理区)以下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科级以下(含科级)层次的公务员;
2.市直、县(区、管理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科级以下(含科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符合工作年限等干部调动规定的相关条件,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
3.文字能力较强或熟悉民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程序应用;
4.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间的;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县(区、管理区)直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县(区、管理区)直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本次选调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底结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2016年4月29日至5月5日完成)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5日下午5:30点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由本人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西湾东发街2号,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办公室。
邮寄材料地址:贺州市平桂西湾东发街2号,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办公室, 邮编:542827,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8831226、8831235,
(3)报名事项:报名者需提交《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在编在岗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及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报名表》需由报考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2016年5月 6日~12日)。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二)适岗比选(2016年5月13日前完成)
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适岗比选工作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学历、能力、获奖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因素进行适岗评价,按每职位1:3的比例产生面试测评人选,达不到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2016年5月16日前完成)
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公开选调面试工作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按1:1的比例实行考察,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公开选调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方面考察。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组织确定选调的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讨论决定
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会议根据考察对象的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进行讨论酝酿,决定拟调入人选。
(七)公示
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会议决定的拟调入人选名单将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入编报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工作将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党建网上及时公布。
(二)本次选调公告由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党工委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4—8831226、8831235。
(三)监督电话:0774—8836013
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