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
2、以下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17时30分止(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选调职位代码”字样):
1、《珠海市金湾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均需填写选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采集表请采用以下格式:选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后6位)。
(四)报名地址:邮寄报名材料者请将资料邮寄到: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行政办公中心大院7号楼204室,邮编:519090)。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至电子邮箱:L47025@126.com、JWRSJ123456@126.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7263996。
四、筛选确定人选
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察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5、选调人员主动放弃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原因取消选调资格的,是否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996(珠海市金湾区人社局)。
珠海市金湾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