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我院充分利用医学院校的有利资源和优势,结合学校自身条件与特长,设置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也是山西省唯一一所进行该专业本科培养工作的院校,于2007年9月首次招生,目前承担本专业主要课程的教师18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8名、讲师4名、助教4人。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体育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和教育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各级体育科学研究、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健康管理等机构,从事人体机能监控、运动健身指导、运动营养指导、体育教学及研究、健康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要求:
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实事求是,具有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强健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协作共事,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持续自我完善,不断追求卓越。
(二)知识和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体育学、生物科学和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质监控测量与评价、运动风险评估、运动伤病的预防与处理等运动科学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人体机能监控、医务监督、运动营养指导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与培养目标相关的体育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和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
2、掌握体质测评、运动风险评估、制订健身指导方案、膳食营养指导、运动伤病的预防与处理的方法和技术;具备人体机能监控、医务监督、运动营养指导的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和康复事业的政策和法规;
4、具有检索专业文献、进行科学综合实验以及跟踪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学科发展动态的基本能力;
5、初步具有从事运动科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实践能力;
6、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裁判员、高级保健按摩师、高级健康管理师资质。
四、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营养学、运动心理学、健康管理、康复医学、传统医学、体育技能与训练等。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毕业前应取得不少于197学分,准予毕业。
九、成绩评定及学位授予
1、成绩评定:课程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复习,评定学生成绩的重要环节,必须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认真地进行。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是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论文和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提交,并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最后由论文答辩组成员对毕业论文给予评定。
3、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前应取得必修课153学分,专业选修课7学分,毕业实习与论文答辩26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5学分,共计197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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