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农村经营管理科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珠江三角洲农村经营管理、资产交易工作经历,熟悉农村股份制的优先),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士及以上;专业要求:法学(A0301)、会计学(A120201)、农林经济管理(A1203)、法学类(B0301)、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资产评估(B110215)、农林经济管理(B1104);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工作的调动手续。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5月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1路弼唐中一街5号),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7-82664103,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若邮寄报名,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收到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五)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