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科目:2016年下半年各专业考核科目及考核时间、地点见附表。
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每年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考核一次,个别专业只在上半年或下半年组织一次,请考生注意考核安排,及时报考。(参加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试点的考生,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毕业考核由主考院校组织)
技能考核应在参加理论课程考核后报考,允许考生一次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科目;2016年下半年首次报考的新考生不得报考。
毕业考核(含本科论文答辩、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限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理论课程以后报考。
二、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8日至24日
三、 报名方式: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办理报名手续,打印考试通知单。报考本科毕业考核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部分专业有指定格式的毕业实习报告,请报名时一并下载打印。
四、 考核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规定收取,请各高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五、 考试要求: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未办理报名手续,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下次考试重新报名参加。
六、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审核专业考核计划,准确选择报考专业、科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参加考核,以免贻误考试,影响学业。
2016年下半年组织《律师(本)》、《劳动和社会保障(本)》、《餐饮管理(本)》停考专业最后一次毕业考核,请考生注意报考。
七、 备注: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只开设山东财经大学(会计本科)考点,其它专业的考生需选择该专业报考; 2.《计算机应用基础》开设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科)、潍坊医学院(高等护理本科)二个考点,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就近专业借考。
八、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主考院校负责,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及时查询主考院校网站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和通知。
九、 所有标注时间除单独注明的以外均为考核时间,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考核地点报到。
十、 有关考试的其它内容或通知,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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