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股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4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专业要求:会计学(A120201),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台山工作的调动手续。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中山路23号市府大院1号楼208室),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5525871,邮编:529200。
3.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单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到报名地点报名。邮寄报名者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表和照片及报名资料复印件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台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