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参加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请按照《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详见附件)所列科目(模块)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3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2016年5月31日16:00前完成报名、网上缴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泰安人事考试网。
考生直接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网址: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科目(模块),经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在《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上由审核人签署报考意见、单位加盖公章,并留存作为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根据审核后的信息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模块)61元,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费。
四、特别声明
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6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2、考生在报名时,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模块)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考生须于2016年6月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查看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不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