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生源地所在村考生和邻近村优先原则,依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分县市分生源类型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合格线(分生源类型计划与实际参加考试学生数未达到1:1.2的按比例在县市内调减计划),达到合格线(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始成绩核定)上考生方能取得录取资格;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从线下同类型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意愿递补录取。
2.录取办法,恩施职院派招生录取人员到各县市现场公开录取,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合格考生集中,录取考生同时签订录取承诺书。
3、小学教育专业录取
首先按校(点)所在村考生优先、其次为邻近村(必须与所在村接壤)考生优先的原则,依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计划则从本乡镇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前教育专业录取
幼儿园在乡镇的按所在乡镇考生依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然后对幼儿园在村的按所在村考生优先、其次为邻近村(必须与所在村接壤)考生优先的原则,依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招收中职考生计划仍未完成则从本县市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中职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幼儿园,予以录取。
5.若招收高中考生计划仍未完成则从本县市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校(点)或园,予以录取。
6.已录取考生不能参加调剂、不能换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