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重庆警察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公安专业学生400人。其中,文科计划招生116名,理科计划招生284名。男生计划招生360名(文科105名,理科255名),女生计划招生40名(文科11名,理科29名)。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 志愿批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数 | ||
合计 | 男 | 女 | ||||
侦查学 | 本科提前批 | 4年 | 文史 | 44 | 40 | 4 |
理工 | 66 | 59 | 7 | |||
治安学 | 本科提前批 | 4年 | 文史 | 44 | 40 | 4 |
理工 | 66 | 59 | 7 | |||
交通管理工程 | 本科提前批 | 4年 | 理工 | 40 | 36 | 4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本科提前批 | 4年 | 文史 | 28 | 25 | 3 |
理工 | 42 | 38 | 4 | |||
刑事科学技术 | 本科提前批 | 4年 | 理工 | 70 | 63 | 7 |
六、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为重庆市生源,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并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的要求执行。
(一)政治条件
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2.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肩、斜颈、各种疤麻等);
4.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严重静脉曲张,无各种残疾、畸形,无传染病;思维敏捷,心理健康;
5.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以上条件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七、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由重庆市公安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一)面试、体能测试
1.高考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我院面试体测分数线的考生,于2016年7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在重庆警察学院(大学城主校区)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时间 |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生源地 | |
1日 | 上午 | 忠县、南川区、梁平县、巫山县、奉节县、酉阳县、长寿区、黔江区、巫溪县、永川区、垫江县、丰都县 |
下午 | 合川区、彭水县、石柱县、开县、万盛经开区、城口县、秀山县、云阳县、璧山区、两江新区、渝北区 | |
2日 | 上午 | 涪陵区、荣昌区、潼南区、铜梁区、北碚区、双桥经开区、江津区、綦江区、大足区、武隆县、万州区 |
下午 | 巴南区、九龙坡区、 |
2.考生须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其中两项合格即可)如下: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子 | 50米 | 7"1以内(含7"1) |
1000米 | 4'05"以内(含4'05") |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2米以上(含2.2米) | |
女子 | 50米 | 8"6以内(含8"6) |
800米 | 4'00"以内(含4'00") |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5米以上(含1.5米) |
4.面试合格,心理测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以上条件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政审
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的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负责。
八、志愿及录取
凡报考重庆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志愿表的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填写“重庆警察学院”及报考专业。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考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基础上,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我院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录取标准执行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未被我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本科院校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学费: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625元/学年,其余各专业5625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书本费等代收费据实收取。上述各类收费,若重庆市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十、学习待遇及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着制式警服。学生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十一、校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邮编:401331。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63964592 63964580 63964432
网址:http://www.cqpc.edu.cn/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