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6月26日举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考条件
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
(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五年;
(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三、科目及题型设置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经济理论》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经济实务》科目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使用,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收取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8日18时。报考人员按要求网上填报信息,根据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为方便试后发放成绩单),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现场制发。自6月2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五、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负责。联系人:王茹琚,联系电话:0311-87208031,地址:石家庄槐安东路136号主楼432房间,邮编:0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