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上半年海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会展中心 106会议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招聘海门市大学生村官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户籍或生源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2016年上半年海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告知单》。
四、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上述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