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开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现将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拟遴选人选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选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或遴选单位反映。
为保证遴选公平有序进行,进入岗位考察期阶段以后,不允许放弃,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拟遴选人选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
监督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 0471—6946330、6946430。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6年5月18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拟遴选人选
详情请查看:http://www.impta.com/linxuangwy/2016518111830.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