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老干部休养所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老干部休养所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23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四)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五)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好,具有文字写作岗位工作经历和成果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选调转任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5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老干部休养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垂虹路9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60152,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有意者请登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或中共佛山市委老干部局网站(http://www.fslg.gov.cn)下载并填写《佛山市老干部休养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有效的公务员身份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包括调研报告、总结材料、发表文章等)(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单位对报名资料保密,复印件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本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并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对人选进行考察、安排体检。
(五)转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老干部休养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