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防范作弊犯罪,确保考试安全,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实行“无声入场”,即所有考生入场检查时,金属探测器没有发出报警声响。
一、准备工作
1.各考点要按考场数配齐金属探测器,且有至少15%的备用品。考前做好金属探测器的电池更新,逐一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2.考前组织监考员对规范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培训,确保监考员操作熟练。
3.每科考试前都要集中检查金属探测器能否正常使用。开考前,金属探测器设置为声响报警模式,开考后设置为振动报警模式。
4.在考点适宜位置分设男、女更衣间(或帐篷或更衣围挡),准备适量的大号汗衫、运动裤和拖鞋,供考生临时急用。
5.做好考前宣传教育,明确告知考生禁带以下物品: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裤子挂钩、衣扣;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
6.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衣服、鞋子。建议穿着无钮扣、无拉链的衣服、无任何金属的鞋子(含鞋带、鞋眼),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并备用衣服鞋子。
7.各考区要提前将金属探测器发到中学,由中学组织考生进行演练,对考生准备的服装鞋子等衣着进行全面细致的预检,确保合格。
8.6月6日下午组织考生熟悉考场时,各考点要组织监考员和考生进行金属探测“实战演练”。
9.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自觉接受、配合检查。对未按要求做好准备或不配合检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检查实施
1.明确一名女监考员负责金属探测检查。
2.操作办法:按照从身体正面至背面、从上到下的顺序,对考生的头部(双耳)、躯干、四肢、腋下、腰部、脚部,特别是耳、口部位和鞋底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金属探测器未报警者为合格,然后进入身份验证程序。金属探测器报警为不合格,考生自行处理禁带物品后重新接受全面检查。检查仍不合格交考点复检组(由考点医疗组和考点工作人员组成)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4.对身体内安装植入金属物的考生,要仔细核对医疗证明上标注的部位与考生身体报警部位是否一致,非对应部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合格后进入身份验证程序,不合格者必须复检,确保合格通过。
5.允许考生眼镜带有金属,监考员要目测眼镜是否超宽、超厚、偏重,是否有针孔、开关等。
6.检查中发现疑似禁带物品,要求考生出示(不得搜身);拒不配合的,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
7.发现考生携带作弊器材的,要及时报告主考处理。
8.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也必须接受入场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三、特殊情况处理
1.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轮椅、拐杖等),须由负责该生高考体检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考区招办出具的审核材料。考生应不迟于考试前3天办理所需手续,入场受检时出示以上证明材料。考区招办不迟于考前1天通知考点。
考试期间突发此类情况,由考点主考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理。
2.如遇复杂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允许考生进场考试(注意不要耽误考试时间),该场考试结束时由考点公安人员帮助甄别,直至查清。其他特殊情况由主考根据情况妥善处理,确保既不耽误一个考生,也不放走一个作弊分子。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向考生、家长宣传入场检查的内容、方式、流程和重要意义,教育考生和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入场检查工作。
2.实行入场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考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对工作失误造成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考生及家长要提前做好准备,对所着服装、鞋子等反复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演练,确保入场检查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