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省联社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机关文字综合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办公室文字综合岗位1人。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为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勤勉敬业,无违规违纪记录。
2.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即与省联社员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6.身体健康。
(二)专业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综合材料写作工作经历。
2.文字功底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熟悉国家大政方针和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综合经济金融管理工作经验比较丰富。
3.材料综合能力强,主笔起草过领导讲话、工作报告、重要文件规划、调查研究等大型综合材料。
4.符合条件的市县政研室或研究室等经济金融综合部门的业务骨干,可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省联社办公楼16楼1607室(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段439号),联系电话:0731-89801596、82278791;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5月26日至29日。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选调员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考人员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报送格式为JPG、照片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近期免冠彩色1寸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笔拟稿的综合材料、刊发文章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省联社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开考比例为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4.考察。根据选调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成绩只作为考察的资格条件,不作为录用的唯一条件,要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人选。
5.体检。根据省联社审定的拟录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确定替补人选。
6.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和省联社审定的结果,在省联社官方网站(www.hnnxs.com)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公示人员若有举报和反映,经查证属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待遇从优。试用期内,发现拟聘人选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省联社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人员对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省联社纪检部门的监督。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 89801578,89801597;监督电话:0731-8227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