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丹江口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6年丹江口市公开招聘教师44名,其中高中教师19名、学前教育教师20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心理健康;
4.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 (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6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
5.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我市已在编在岗的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丹江口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发布公告:2016年5月25日至6月24日
2.集中报名: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教育局人事科(丹江口市大坝二路教育局四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6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报名方式:
考生在丹江口党建网(http://www.djkdj.com/)、丹江口水都网(http://www.hbdjk.com/)、丹江口教育信息网(http://www.djk.e21.edu.cn/)下载并填写《2016年丹江口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持《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考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2016届毕业生若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包含姓名、专业、学历、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号,于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若在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组织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丹江口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降低开考比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具体安排在面试公告中一并发布。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方式(见附件1)。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高中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讲课)成绩×60%。
学前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讲课成绩×60%+才艺展示成绩×40%)成绩×60%。
综合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丹江口党建网、丹江口水都网、丹江口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江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丹江口党建网、丹江口水都网、丹江口教育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5235629
丹江口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5230031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