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凡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统计初级资格考试。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统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统计高级资格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