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问题的通知
雅人社办〔2016〕6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29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主题定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二、学习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三、学习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与集中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级及市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参加集中面授培训;各县(区)、市级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原则上可选择网络在线学习或参加集中面授培训。
1.网络在线学习,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平台www.scsjxjy.com。考试合格后生成合格证书,自主打印留档。
2.集中面授培训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成人教育与培训处)负责具体承训工作,参训学员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基地调训通知为准。
四、学习时间安排
(一)2016年6月,各县(区)、各单位对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的主题和培训方式进行宣传动员。
(二)2016年6月至11月,市级及市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各单位的培训计划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与培训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县(区)、市级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分别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习(需要参加集中面授培训请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与培训处联系)。
(三)2015年未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可通过网络在线一次性学完两个年度的课程。
(四)2016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各单位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并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人社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
五、考试考核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等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公需科目学时学分认定和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所获学时(学分)应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注册和再注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晋升、续聘时,须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将不予受理(办理)。
通过省厅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取得的学时学分,属市级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改办)认定,属各县区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职改办)认定。通过集中面授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意义和作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扎实做好培训工作。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基地作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要征订好教材、配强师资,安排好课程、制作好课件等,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参训人员有学习资料、有学习时间、有培训经费。市人社局将适时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二)积极研究解决好培训经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好培训经费问题。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雅安市物价局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执行,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培训班,严禁搭车收费。参加省厅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培训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指导中心发改价证认〔2013〕57号文件规定,培训收费60元/人。
(三)加强登记管理。《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统一凭证,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伪造、涂改。市人社局负责全市《登记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登记证书》对个人实行免费领取(丢失补办除外),证书工本费纳入继续教育专项经费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证书有关费用。对违规收取证书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学习培训中有什么问题、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联系人:方雄,电话:2224855。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基地(成人教育与培训处),联系人:何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2225977。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