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线。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